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做好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的通知
认秘函〔2023〕2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业务处(室),各国家资质认定(计量认证)行业评审组,市场监管总局信息中心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,各有关资质认定评审员:
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质量,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(以下简称评审员)管理,依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和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对2023年评审员培训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做好《评审准则》宣贯培训
(一)培训内容。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评审准则》)是技术评审的基本依据,2023年评审员培训考核以《评审准则》为重点内容,同时继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评审技巧培训。
(二)培训方式。培训以现场培训、网络培训和分层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将于8月下旬举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师资培训班(具体内容另行通知)。培训大纲、视频课件等将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(以下简称评审员系统)公布。
各国家资质认定(计量认证)行业评审组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在《评审准则》施行前,采取多种形式对所管理和使用的评审员进行培训,统一技术评审尺度和程序,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。各单位组织培训情况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(附件1)。
二、开展评审员网上能力测试
(一)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测试。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网上测试将于10月中下旬进行,测试内容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、《评审准则》、技术评审要求等。测试共分4场,评审员任选一场参加。评审员请于8月中旬登录评审员系统报名“2023年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网上能力测试”,经推荐单位通过后方能报名成功。为建立完善评审员交流机制,评审员报名测试时应根据《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专业分类规范目录(2023版)》重新填报评审专业,并完善评审经历。具体要求详见《2023年资质认定评审员网上能力测试时间及报名指南》(附件2)。
(二)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测试。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考核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。鼓励通过总局评审员系统进行测试,通过总局评审员系统进行测试的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请于8月中旬登录评审员系统,报名“2023年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网上能力测试”,报名后无需审核即可直接选择测试场次。
三、加强评审员监督
(一)开展评审档案核查。为提升技术评审工作质量,加强评审员监督,认可检测司将对国家级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开展评审质量专项核查。主要通过档案抽查方式,从完整性、规范性、适宜性等方面对评审员工作质量进行核查,发现问题将反馈评审员和行业评审组,并按照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》规定处理。
(二)做好到期评审员确认。认可检测司将继续对年内到期的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进行确认(证书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)。通过确认的人员名单将予以公布,并继续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库。确认条件见附件3。
(三)加强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监督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评审员监督,细化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,重点加强廉洁风险防控,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公正性、廉洁性的评审行为,纠正技术评审中的不正之风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评审员系统的登录路径为:市场监管总局网站(www.samr.gov.cn)的“服务”—“我要查”—“认证认可检验检测”—“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名录”—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”或直接点击链接https://psyexam.cnca.cn;
(二)评审员根据选定场次的时间,访问评审员系统首页(https://psyexam.cnca.cn),点击“考试入口”按钮(或直接点击链接https://psyexam.cnca.cn/exam/a/exam/examination/index),输入手机号和准考证号进行网上能力测试,测试时间60分钟。测试结束5分钟后可查看成绩;
(三)到期评审员考核确认结果将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。
联系人:周婉迪,010-57521608;焉迪,010-82262705;
邮箱:rkjcsggfwc@samr.gov.cn;
评审员系统技术支持:兰鹏,010-82261509;
4008135888(拨2咨询);
邮箱:service@cait.com;hepengyan@samr.gov.cn。
附件:
认监委秘书处
2023年6月30日